来源:黄河新闻网时间:2026-11-02
从多家航司传来消息,自11月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
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80元
800公里以上航段
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140元
较此前分别上涨了30元和50元。

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和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
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40元
800公里以上航段
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