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时间:2026-08-25
山西省安委办、山西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印发通知,立即在山西省开展民爆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部位、重点人员开展靶向排查整治,将矿山分布多、私挖滥采现象严重和非法制贩爆炸物品问题突出的地区列为重点地区;覆盖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爆破作业单位、重点工程项目,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周边居民区、工棚、工地等外来人员聚集地;对民爆领域从业人员、涉爆前科人员等重点人员落实排查整治措施。
专项行动坚持自查自改与抽查检查同步推进,凝聚多部门监管合力,抓实三方面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安全监管,严查民爆生产销售运输环节各类违规行为,严格储存库安全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督促涉爆矿山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检查相关许可证件、流向登记、内部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涉爆单位严格落实“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民爆物品领取、发放、使用、清退实行全流程闭环监管,严防民爆物品流失、被盗。
公安机关将严格监测用量,按月将矿山民爆物品审批量推送应急管理、矿监部门;对矿山月度审批量较上月增幅超过30%的,列为异常线索重点推送应急管理、矿监部门核查。应急管理、矿监部门在矿山监管监察中发现企业存在违规使用民爆物品问题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停止供应民爆物品。
二是加大非法爆炸物品收缴查控力度,对关闭矿点、非法矿点、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重点部位开展“地毯式”排查,推动非法爆炸物品“清仓见底”。
三是强化涉爆违法犯罪打击,强化破案攻坚,严禁爆破作业单位使用未纳入民爆物品列管且无安全操作规程的二氧化碳致裂器、液氧类物品实施爆破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