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6-07-31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始终把困难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推动基本民生保障提质扩容、增效升温,扎实做好全市城乡低保提标及民生兜底保障各项工作。
一、严格规范测算,制定公布新标准。
坚守科学调标原则。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遵循保障基本、统筹兼顾、量力而行、动态调整的原则,统筹考量城乡低保对象人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变动、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波动、财政可承受可持续、城乡发展差异等多重因素,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城乡低保标准,同步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保救助标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我市财力相适应、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相匹配。调整后的低保标准不得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
部门联动规范实施。由市民政局牵头,协同市财政局、发改委、统计局、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我市县情差异、城乡实际,进行科学测算,制定调整方案,按流程报请市政府审议通过,面向全社会公布,并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工作。
明确执行时间及标准。本次新标准自7月1日起正式执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确定。调整后,全市城市最低生活平均保障标准达到705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平均保障标准达到6860元/人·年(折合572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1062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标准达到8918元/人·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保障两项标准均较上年分别提高了3.7%和1.8%。
二、资金直达落地,彰显提标惠民实效。
全市各县(区、市)已全部完成新标准台账梳理、7.7万余名救助对象信息复核、救助资金核算工作,提标增发资金同步足额发放到位。
三、坚持精准施救,优化便民利民服务。
依托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开展跨部门数据比对、线下入户实地核查,构建“主动发现、即时预警、快速介入、精准救助”全链条闭环机制。
全面上线“晋心救”一站式社会救助线上服务小程序,实现群众足不出户线上申报、全程网办、进度可查。
记者 王爱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