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6-01-29
日前,我市正式出台《晋中市健康影响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市将健康优先发展战略转化为制度约束,为公共决策筑牢健康防线。据悉,该《办法》是全省首部关于健康影响评估的地方政府规章。
据了解,2025年7月召开的全国健康影响评估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晋中市与河北省邢台市、福建省三明市、甘肃省兰州市一同被列为全国重点推进市,也是全省唯一入选城市。会议要求各重点城市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因地制宜开展健康影响评估立法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建起草小组,全力推进立法进程。
《办法》共22条,所称健康影响评估是指对拟出台的公共政策、拟实施的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健康影响对策措施的活动。评估工作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域覆盖、科学评估、社会参与的原则。
《办法》明确了评估的三大重点领域:公共卫生安全、健康环境和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具体将对是否可能导致传染病发生发展、加剧慢性病风险、影响人口高质量发展、损害空气水质等环境健康、冲击社会心理健康、影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公平可及性等多种情形进行评估。
在程序上,对于政府拟出台的公共政策,起草部门在报政府审议前,提请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开展评估;对于部门拟订事项,则在公共政策出台前或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评估。评估时限一般为5至1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办法》还规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开展评估且拒不改正的,可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纠正。同时,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估。此举旨在将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系统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防范健康风险,切实提升公民健康水平。
记者 郝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