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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4日在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6-01-26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宝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晋中检察实践,紧紧围绕市委“156”战略举措、纵深推进打好“五张牌”,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遵循,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打造“晋中检察·检护晋商”党建品牌,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在全省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扛牢政治责任,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取得新实效

凝心聚力服务更高水平平安晋中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907件1177人,提起公诉2261件297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3件涉恶案件把关研究,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件。清理各类刑事“挂案”407件,经验做法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转发推广。共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36件41人,提起公诉60件77人。提起公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70件504人,全力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尽职尽责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的涉众型犯罪,共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16件38人,提起公诉13件34人;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件5人,提起公诉5件6人;提起公诉洗钱犯罪6件6人。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晋中市分局、市公安局签署《联合打击外汇领域违法犯罪合作备忘录》。太谷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协同市税务局开展成品油税收征管专项行动,督促各县逐站精准核实,实现182条线索清仓见底,收缴税款及滞纳金1527余万元。

精准规范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和检察侦查工作。加强与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06件107人,提起公诉96件97人,涉及厅级干部6人,市检察院指令祁县检察院抗诉的岳某某、姚某某等3人受贿二审抗诉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加强上下一体指挥、内外协同联动,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接收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件2人,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线索5件13人,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二、践行为民宗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取得新成绩

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扎实开展“执法司法暖心行动”,市检察院在办理督促规范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针对辖区内企业存在的不规范情形,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行业专项整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惩防并举、内外协同”综合履职,打造具有晋中特色的助老护老检察履职模式,市检察院在全省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榆次区检察院的经验做法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事例。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70件,帮助147名农民工讨薪103.79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8件,发放救助金98.44万元,救助特殊困难群体32人。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3件112人,提起公诉95件138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47件73人,不批捕19人,不起诉31人,附条件不起诉53人。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创新举办“牵手杯”中小学生法治宣讲比赛。开展“驼铃新声·牵手护未”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活动,相关经验被最高检采纳。晋中未检工作报告入选全国依法治国实践新发展丛书之《法治山西建设新实践》。平遥县检察院办理的成某某盗窃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灵石县检察院牵头建设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主题馆被山西文旅集团定为全省中小学研学点。

综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构建“检察+综治”协同联动的工作新模式,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实体依托,建立晋中市综治中心检察院分中心;市检察院建成24小时自助检察服务终端,并延伸至市综治中心,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受理各类信访1582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级院领导共包案办理首次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立案监督三类案件68件。市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被冒名犯罪信访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

三、聚焦监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新突破

刑事检察持续发力。率先在全省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充分发挥侦协办实质化作用,高效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监督撤案62件,纠正漏捕18人、漏罪39人、漏犯6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222件次。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发现线索11条,和顺县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等四人涉嫌非法经营侦查活动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提出抗诉30件,支持抗诉24件,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故意杀人二审抗诉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扎实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7件;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31件;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570件,平遥县检察院、和顺县检察院分别办理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精准有效。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1件,提请抗诉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67件,制发检察建议60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83件,制发检察建议61件。检察和解15件。榆次区检察院办理的某粮食加工厂买卖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以生效裁判结果监督精准破解执行难点并促成民事和解。平遥县检察院办理的周某某申请执行检察监督案,推动民事终本案件恢复执行赔偿款6.3万元。灵石县检察院办理的华某某涉军维权司法救助案,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共同救助2.4万余元,以上案例均入选省检察院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做深做实。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7件,提请抗诉1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件。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3件,制发检察建议10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0件,制发检察建议35件。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99件,提出检察意见239件。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撤销行政行为检察监督案,通过制发行政违法检察建议,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寿阳县检察院办理的某建筑公司非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督促8.4万元罚款全部执行到位。左权县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行政赔偿检察监督案,引导当事人提出合理诉求,最终促成和解,以上案例均入选省检察院行政检察交流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优化提质。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7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件,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6.5万余吨、生产类固体废物3600余吨;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736万余元。昔阳县检察院办理的规范快递驿站快递包裹商业信息投放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行政机关规范驿站平台管理。左权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蒿沟辽西县委县政府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数字检察精准赋能。通过数据挖掘、关联分析、对比碰撞等方式,发现监督线索575条,监督成案501件,推动法律监督由个别、偶发、被动监督向全面、系统、主动监督转变。榆社县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部分企业发布的招聘信息存在就业歧视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灵石县检察院举办检察官与人工智能系统法律抗辩赛,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

四、夯实发展根基,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取得新进步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召开党组会学习“第一议题”34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市县两级院共向党委请示报告50次。深耕“晋中检察·检护晋商”党建品牌,市检察院、榆次区检察院党建经验做法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事例。

持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优中选优,协助省委、市委组织部选拔调整基层院检察长5人、基层院常务副检察长5人,调整内设机构正副职20人,晋升检察官等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56人。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业务培训,组织全市检察人员470余人赴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开展素能提升培训,累计调训、培训2600人次,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交流、邀请专家授课、开展案例剖析、落实问题整改、办好为民实事,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增强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意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市县两级院共填报579件,实现了应填尽填。

五、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取得新成果

在人民监督中深化落实。市县两级院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3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1件,满意度100%。走访人大代表87人、政协委员41人,邀请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200余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各类案件331件,邀请听证员参加听证238场次,在阳光司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在监督制约中依法履职。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会商5次。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做到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接待服务律师1062人次,通过互联网阅卷122次,深化检律协作,促进司法公正。

在内部监督中提质增效。抓实业务管理,做实办案质效分析,优化数据质量。抓实案件管理,强化办案全流程管控,规范法律监督线索管理。抓实质量管理,构建案件质量“大检查”体系,实现“个案讲评—类案办理—业务提升”的效果。在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专项评查中,10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被评查为优质案件、优秀法律文书。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32件案件、事例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事)例、办案参考、优秀案例,1件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第一名;8篇理论文章在全国、全省获奖,9个省级课题立项;9个集体、15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表扬,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集体,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评为法治山西建设先进集体,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平遥县检察院、寿阳县检察院被评为山西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左权县检察院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灵石县检察院被评为山西省国防建设涉军维权先进单位,介休市检察院、灵石县检察院被评为山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及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诚挚谢意和崇高敬意!

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以及检察工作的更高标准,我们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业务素能与新时代法律监督更高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主动运用数据挖掘线索的意识还需强化;三是“三个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还需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起步之年。全市检察机关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积极落实最高检《“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市委“156”战略举措、纵深推进打好“五张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晋中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高站位坚定筑牢政治忠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做实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牢建强用好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阵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持续打造“晋中检察·检护晋商”党建品牌,擦亮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以更强担当精准服务中心大局。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产权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在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涉企案件范围。

三是以更实举措用心增进民生福祉。深入推进“执法司法暖心行动”,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以抗促调、促成和解、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障;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向新兴领域延伸;围绕群众反映强烈、民生关系密切的领域加大办案力度,提升案件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矛盾发生、遏制信访案件上行。

四是以更高质效做强法律监督主业。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着力监督纠正应立不立、应撤不撤等突出问题,提升抗诉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精准性。加强民事检察监督,重点加强对虚假诉讼、民间借贷等的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检察监督,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规范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持续发力。不断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检察侦查案件。

五是以更严要求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围绕促进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发力,以高水平管理助推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数据整合和技术支撑,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案件线索;坚持以严的标准管党治检,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一严到底纠治“四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使命在肩需奋进,初心如磐再扬帆。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更牢的政治忠诚、更强的履职担当、更暖的司法情怀,忠诚履职、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民司法,不断开创晋中检察现代化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晋中新篇章注入强劲法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