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5-1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刘文德代理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