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5-08-25
林草资源高质量保护与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以林长制为核心牵引,围绕国土绿化、资源保护与林权改革等多点发力,持续夯实生态保护根基,有效激活林草资源价值。
我市现有林地面积1024万亩、草地527万亩、湿地33万亩,林草湿资源占总国土面积的64%,是大自然赋予的宝贵财富,是维系生态平衡的重要基础。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全市上下夯实以“制”促“治”根基,搭建联席会议、督促检查、部门协作、专题报告、信息公开、生态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六制”骨架,连续两年在全省林长制考核中位居前列,灵石县、寿阳县享受省级林长制激励资金350万元,林长制运行见行见效,林草资源保护与发展迈入新阶段。今年,我市两次发布涉及林草灾害防范、国土绿化、林权改革的总林长令,4487名林长同向发力、深入一线,开展巡林防火、指导项目落地、处置矛盾纠纷,助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林长制的推动下,全市林草事业多点突破。其中,国土绿化步伐持续加快,成功落地太行山中南段革命老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争取国省投资4.6亿元,叠加“三北”六期、省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项目,今明两年造林绿化累计投资近10亿元。截至目前,共完成造林17.84万亩,任务完成率为86%;完成植树1804.9万株,占省计划的139%。
资源保护与集体林权改革同步深化。《晋中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全面施行,从严从重打击违法征占用林地行为,科学规范征占用林地草地审批管理流程,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病虫害实现零入侵,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11个县(区、市)全部完成林权类不动产首证发放工作,已累计发放林权类不动产证及收益权证1000本以上,出台政策性制度11个。
今年是“十四五”冲刺收官之年,我市将持续聚焦营造林20.6万亩、退化草原修复8.4万亩的年度目标,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进行林权有序流转和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持续打造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示范作用显著的林草产业示范园,加快林草产业提质增效,让资源变资产、林权变股权、农民变股东,让生态红利惠及更多农民群众。
记者 杨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