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5-06-25
因身体原因,李峰同志请求辞去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峰同志请辞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