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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中市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2月26日在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5-03-08

晋中市财政局局长 陈小强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晋中市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科学统筹财政资金、全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深化财政改革,严守财政工作底线,全市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经市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在预算执行中,根据省财政厅追加、核减指标和各级预算调整情况,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全市和市本级预算作了相应调整。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200.3亿元,受能源市场价格下行、政策性减收及国有资产盘活等因素影响,榆次区、太谷区、祁县、介休市、灵石县、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榆社县、晋中开发区按照规定程序调整了全年预算收支,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181.6亿元。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动用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460.77亿元调整为473.5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44亿元。因上级补助变化、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动用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92.53亿元调整为85.4亿元。

(二)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943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81%,同比下降7.78%。加返还性收入792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5637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4868万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98384万元、调入资金124622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8785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1058万元,收入总计为5366816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42587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93%,同比下降3.1%。加上解上级支出127696万元、调出资金74005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764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2002万元,支出总计为4890107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结余47670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4995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6.05%,同比增长16.12%。加上级补助收入11933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0715万元、调入资金76927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68165万元,收入总计为1385092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58244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4.41%,同比增长12.14%。加上解上级支出22617万元、调出资金117712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40365万元,支出总计为1063134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终结余32195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8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39.71%,同比下降90.49%。加上年结余收入4150万元,扣除上级补助收入2158万元、收入总计为10823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16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32.62%,同比下降97.74%。加调出资金5851万元,支出总计为7473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终结余335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

2024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6248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5.76%,同比增长9.8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100825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9.99%,同比增长11.75%。

(三)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197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3.63%,同比下降6.41%。加返还性收入792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5637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486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7276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97617万元、调入资金70679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8786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480万元,收入总计为348988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76385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44%,同比增长8.33%。加补助下级支出214268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7696万元、调出资金16056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713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1325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027万元,支出总计为3399704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终结余9017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03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82%,同比增长49.85%。加上级补助收入11933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79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5871万元、调入资金1605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68165万元,收入总计为912525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1696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0.09%,同比增长66.79%。加补助下级支出7276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617万元、调出资金653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00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515018万元,支出总计为870346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终结余4217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73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4.61%,同比下降40.09%。扣除上级补助收入2158万元,收入总计为658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1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加补助下级支出1190万元,调出资金5379万元,支出总计为658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

2024年,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3308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26%,同比增长2.7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55479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4.82%,同比增长8.35%。

(四)预算执行的几点说明

1.上级补助收入和补助下级情况。2024年,我市共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2320510万元,同比下降3.5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共补助县级2142685万元,同比下降2%。

2.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2024年,我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安排的方面有:节能环保67637万元、农林水63233万元、住房保障2973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5502万元等。

3.市本级“三公”经费情况。2024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执行1506.8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8.58%,实现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双控”管理目标。

4.市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2024年市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结余14374万元;本年收入11489万元,主要是榆次一中等3所高中、晋中卫校等4所中等职业学校、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等2所高校上缴学费9546万元、住宿费1191万元,晋中市教育局上缴考试费750万元;本年支出14479万元,其中:普通教育支出811万元,职业教育支出12423万元,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232万元。

5.市本级预备费动用情况。2024年市级预备费预算10000万元,实际动用4072.96万元。其余5297.04万元未安排支出,已收回市财政,平衡年底决算。

6.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5992551万元,同比增长9.93%,增加5413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835473万元,增加155869万元;专项债务3157078万元,增加385465万元。

截至2024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547724万元,同比增长6.95%,增加10061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81250万元,增加47468万元;专项债务766474万元,增加53147万元。

2024年,一般债券在优先保障乡村振兴、科教文卫、城市建设等重大战略前提下,综合考虑财力状况、债务风险等因素进行分配,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服务体系。专项债券优先保障“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7.开发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52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79%,同比下降46.84%。加返还性收入644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44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39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33万元、调入资金395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71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00万元,收入总计为1951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1552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15%,同比下降55.78%。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8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5471万元、调出资金395万元、本级债务还本支出34600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终结余988万元。

2024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716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1.24%,同比下降39.02%。加上级补助收入64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42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3000万元、调入资金395万元,收入总计为114628万元。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5866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3.21%,同比下降38.07%。加调出资金39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1300万元。与收入总计相比,年终结余4273万元。

(五)市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落实情况

2024年,全市财政工作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财政担当、发挥财政职能、展现财政作为,全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重要工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狠抓收支管理,切实保障财政稳定运行。认真做好财政运行分析研判,加强市县联动和部门协同,多措并举积极组织收入。全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79.44亿元,收入总量在全省排第七位,同比增幅排第七位。同时,把争取资金工作作为增加地方可用财力的有力抓手,以更大力度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权事权和专项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限额。把严把紧支出关口,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市本级“三公”经费管理。坚持有保有压、应保尽保,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2024年,全市民生支出执行345.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1.19%。

坚持人民至上,全力保障基础民生需求。统筹3.32亿元一般债券资金保障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建设,支持推动农村产业振兴。继续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全市城乡居民低保、残疾人“两补”等提标政策,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着力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全市教育支出64.61亿元,同比增长4.3%,增速在全省位居前列。拨付就业资金1.32亿元,重点支持建立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点;下达高龄津贴补助资金2047万元、托育机构补助资金248.05万元,保障“一老一幼”普惠补贴全覆盖;拨付补助资金2950.46万元,推动实施城乡养老和老年助餐幸福工程,确保每一件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积极统筹资源,主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拨付中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10216万元、市级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3788万元,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建设。争取中央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5984.73万元,下达“煤改电”设备市级补贴198.32万元,支持推进能源革命。严格执行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及延续性优惠政策,统筹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8230.62万元,兑现“小升规”“专精特新”“规范化股改”等奖励政策,扶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积极争取、及时下达各类“两新”资金3.43亿元,推进交通、商务领域以旧换新和制造业、农机领域设备更新。全力保障生态环境治理资金需求,争取各类中央、省级专款6.2亿元、安排环保监测能力提升资金865万元,支持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山西中部城市群散煤清零等重大工程。

持续深化改革,推动财政治理能力提升。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理顺市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在市级预算部门实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有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增量扩面、提质增效。准确把握财会监督工作新要求、新任务,扎实开展“市级重点项目资金自查核查”“会计监督检查”等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制定《市级云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监管权责事项清单》,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树牢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措施硬。紧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专项置换债券用于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有力压降隐性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合理分配债务限额,严格规范举债程序,坚决制止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持续加强举债责任意识和偿还意识,通过足额安排预算资金、发行再融资债券等方式,确保全市法定债务按时还本付息。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组织难度加大、收支平衡压力较大;预算编制科学性和执行规范性还有待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还需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升等方面。下一步,要客观全面分析当前财政运行面临的形势,扛牢财政工作的职责使命,为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贡献财政力量。

二、202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根据全省2025年预算编制精神,综合考虑全市财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2025年全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部署,锚定市委“156”战略举措,充分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保障重大领域资金需求,兜牢兜紧基层“三保”底线,保障改善民生事业,严肃各项财经纪律,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稳定预期、激发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晋中篇章贡献力量。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安排,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加返还性收入792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2841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118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6708万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收入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286万元、调入资金9193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4100万元,收入总计为4435155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强化财力统筹,集中财力保战略保民生。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1126万元,为上年预算的94.97%。加上解上级支出98107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5922万元,支出总计为4435155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加返还性收入792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2841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118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4183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0176万元、调入资金1000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41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027万元,收入总计为2694009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8675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00.25%。加上解上级支出9810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578015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715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57497万元,支出总计为2694009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2025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为219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7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14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29%。加上级补助收入1868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1958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71473万元,收入总计为1073579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7206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05.45%。加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6373万元,支出总计为1073579万元。和收入总计相比,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0.12%。加上级补助收入1868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179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71473万元,收入总计为522334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1918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25.69%。加补助下级支出1471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7097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4727万元,支出总计为52233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6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22.29%。加上级补助收入137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350万元,收入总计为2435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975万元,为上年预算的94.75%。加调出资金9193万元、转移性支出1191万元,支出总计为24359万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44%。加上级补助收入1379万元,收入总计为11379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8万元,为上年预算的99.47%。加补助下级支出1191万元、调出资金10000万元,支出总计为1137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340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1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31996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12.26%。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6409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38182万元,为上年预算的109.08%。

需要说明的是,县级预算由县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目前尚在汇总中,本报告中全市预算草案为市级代编预算。

(五)政府债务情况

1.全市提前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规模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府债务限额153673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务限额,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下达我市2025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41900万元,按举借方式分,用于发行政府债券317261万元,用于承接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借款24639万元。按债务类型分,一般债务限额1241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17800万元。

2.提前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的2025年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府债务限额153673万元,已明确分配省直管县介休市15267万元,剩余138406万元根据市本级及各县(区)存量隐性债务化解需求进行分配,拟分配市本级35955万元,县级102451万元。

提前下达我市的124100万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省财政厅明确分配政府债务外贷项目24639万元、体制型省直管县介休市7400万元,剩余92061万元我市可自主分配。遵循中央、省政策精神,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要求的基础上,以促进发展为导向,以防范风险为底线,拟补齐2023年“三个一号旅游公路”14958万元。拟分配1000万元用于低级别文物保护,剩余76103万元拟分配市本级66603万元,县级9500万元。

提前下达我市的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17800万元,省财政厅明确分配介休市19200万元,晋中开发区161万元,剩余198439万元我市可自主分配。拟分配榆次区32900万元,和顺县1000万元,用于符合绿色通道发行条件的债券项目,剩余164539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暂留市本级。

3.市本级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使用方案

市本级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府债务限额35955万元,拟全部用于置换市本级存量隐性债务。

市本级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66603万元,拟分配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7000万元,晋中市留置中心建设项目18500万元,学校建设项目11453万元,医院建设项目6620万元,其他重点建设项目3030万元。

4.2024年及以前年度市本级政府债务资金安排项目的调整方案

拟对一般债券项目实施中结余的债券资金以及暂未开工项目的债券资金予以调减,调出的资金安排用于市城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

拟调减2024年一般债券安排的农谷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300万元,大气水污染防治项目272万元;调减2023年一般债券安排的城市路网建设项目1505万元,迎宾东街方园城市绿化工程328万元,市直学校设备采购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6.72万元;调减2022年一般债券安排的智慧校园实验区项目128.43万元,市涧河、白龙河、黑河、泉子河和河口河河道治理工程364.21万元。以上共计调减2024年及以前年度一般债券资金4034.36万元,用于市政道路建设项目4030万元,学校建设项目4.36万元。

(六)开发区预算情况

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0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下降1.5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返还性收入644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3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9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8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收入总计为1138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694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下降34.29%。加上解上级支出37314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50万元,支出总计为113858万元。

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5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6.91%。加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6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73万元,收入总计为859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9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1.62%。

三、2025年财政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财政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晋中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在“收支”两端发力,夯实财政稳定运行基础。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要继续加强财政运行分析研判和收入组织工作,强化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联动,针对性制定增收措施。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资产工作力度,为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提供支撑。二是千方百计稳支出。要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加强库款管理和调度,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积极主动争资金。要精准及时对接好中央和省各项增量政策,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投入我市,扩充市县财力。同时,要加快资金拨付,强化资金监管,提升资金绩效,为进一步争取上级资金创造条件。

(二)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和保障民生。一是不断提升社会保障能力。要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保障人口发展和公共卫生投入,扎牢扎实社会保障网。二是支持教育强市建设。要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进一步完善教育资助体系,统筹一般债券资金支持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三是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要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推动公共文化场馆持续免费开放。做好文物保护事业资金保障,统筹一般债券支持低级别文物保护。四是支持办好民生实事。要继续统筹财力,全力支持办好城镇社区养老工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免费送戏下乡等民生实事,重点支持做好就业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好提振消费和扩大投资工作。要继续争取上级“两新”资金,优化资金拨付流程,撬动更多大宗消费。要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年”行动,推动各类资金和项目尽快落地,助力扩大有效投资。二是支持新质生产力培育。要统筹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特色产业做大做优,培育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专业镇,加快数字产业布局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增添动力。三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要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保障城市运转类项目高效运转,积极推进路网畅通工程,拓展城市发展格局。足额安排市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升重点任务落实,着力推动均衡发展。四是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一泓清水入黄河”的各项部署,保障环境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助力打造美丽晋中样本。要管好用好上级专项资金,支持能源技术创新、清洁能源发展,积极推动绿色能源革命。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一是守住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底线。要加强对政府债务事前源头管控、事中动态监测、事后专项督导的全过程监控。将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严格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二是进一步压实政府债务化解责任。要抓好我市化债方案落实执行,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和督促监测,按期偿还到期法定债务本息,最大限度用好置换债券化债政策,确保全市债务风险安全可控。三是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管理。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谋划申报工作,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五)加速推进改革,提升财政管理质效。一是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推动构建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统筹有力、讲求绩效的预算管理机制,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更加科学、精准、高效。二是统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要持续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进一步提升财政的保障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要建立健全财会监督制度体系,既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也对资金使用进行追踪问效,通过“举一反三”全面加强财政基础管理,提升财会监督的深度和广度。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要求,增强信心、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共克时艰,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动财政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努力在全省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晋中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