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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的信息传递

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5-01-08

晋商注重信息传导,把搜集、分析、鉴别和运用信息视为成功的诀窍。他们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努力使自己“耳聪目明”,及时捕捉商机,做到知于前、行于先,从而占得先机。为了使商号内部经营状况、市场行情动态、社会时局变化等信息能够快速、有效地在各地分号间流通,晋商通过设立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编织了一张信息传递网。

晋商信息传递

形式多样

晋商信息传递的载体包括语言(口语和肢体动作——无声的语言)和文字(信件和电报等):意象符号形式多样,各有优劣;口语表达灵活多变,但在当时的技术背景下却不能保存;肢体语言表意含蓄,有利于信息保密,但掌握手势动作背后的含义耗时颇多,应用范围过于狭窄;信件传意简明、规范,却易丢失;电报通信快捷方便,但价钱不菲。每一种符号在表达意象时各有千秋的特性,决定了晋商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必然会依势权衡,相机采用不同的技术手段。

(一)口头示意

口头传述是在相对狭小的地域范围和群体内进行的面对面的信息传播,常常应用于晋商单个商号内部。

首先,每个特定地域内的特定晋商商号中的神经末梢——跑街占有与交易有关的大量信息,其信息来源于和市场消费者频繁接触后收集的数据。他们“奔走街市,藉以调查相交易者之信用,又访察商况”,充分掌握当地市场动态,如商情、行情、汇水等。每晚归来,必向经理详细报告,使经理能够准确掌握当地市场信息,防止决策风险。其次,“遇有重要情报”,分号与总号之间的信息交流也往往采用口语形式,“分号必须派专人日夜兼程向总号亲口汇报”,其目的在于“绝不让点滴信息落入他人之手”。总号对涉及“重大机密”的指示、决策、任命等则“派高级职员亲往口授”。在晋商开设的典当行里,关于抵押品的质量鉴别知识往往都是身教口传,从而防止这些涉及价格的信息传入他人之耳,以保持行业竞争优势。

晋商口头语言与商号内部的知识背景高度匹配,故成员多选用口头语言传递信息。分号与总号之间的信息交流一般选用口头语言则是利用了口语的不可储存——“无迹可寻”的特征,只要信息传递者不遭遇“飞来横祸”,一般而言,信息总是能够及时、安全地传送到接收者那里,故分号与总号在涉及重大信息的交流时偏好于口头语言。

然而,现实的世界并不总是处于理想状态。譬如,有外部人在场,而商号内部人员又不得不交流诸如商品定价的机密信息时,晋商则采取信息加密、编制暗语以及采用肢体语言的表达方式。

暗语是晋商某类行业或行社内部成员相互进行交易时使用的话数字,一般来说因行而异;为了防止暗语由于使用时间长久而被外部人破译,晋商会经常制定新的定价用语。现举二三例加以说明。

牲畜牙行:

1—榴、2—抓、3—品、4—瞎、5—拐、6—挠、7—猴、8—桥、9—勾、10—卦、11—鸟、12—赶、13—太保、14—榴虎、15—圆、16—坪、17—榴猴、18—榴桥、19—榴勾、20—两卦。

粮行:

1—旦根、2—断工、3—勉川、4—外问、5—曲丑、6—断大、7—毛根、8—入开、9—回湾、10—秃干。

估衣行:

1—喜、2—道、3—延、4—飞、5—口、6—抓、7—谢、8—盛、9—湾、10—大喜。

在买卖过程中,商号内部或行业内部选择这些经过简单个人编码处理的肢体言语进行信息传递,可以达到防止信息损失的效果。例如,在晋商牲口行业的买卖过程中,很少有“唇枪舌剑”式的讨价还价,取而代之的做法是,商家抖抖袖袍,伸手把买家的手拉进袖套,双方在其中比划着决定商品的成交价格。

(二)文字表达

当信息传播范围超过脚夫一天的行走半径——特定的狭小区域时,“耳提面命”总显得不合时宜。信函交流或电报交流成为晋商总号与分号,分号与分号间信息沟通的主要方式。为了及时了解各地市场行情和需求变化以及营业状况,各总号对分号均有按时反馈商情动态的规定。一般要求三日一函五日一信,月终汇报全月情况。既报总号,又分报联号,做到上下左右“通气”。大盛魁的号规规定:总号对分号的指示、安排,分号向总号的请示、汇报,都用编号和记日期的书信来进行。山西票号由于其主营业务——异地汇兑的内在特性,客观上要求分号——总号——分号之间必须有更广泛的信息交流。

选用信件进行信息传递在晋商信息传递中占据支配地位。首先体现在票号总号的岗位设置上。票号的职能机构中,专设信房一处,其主管人员文牍先生负责办理号中对外文件;下设录信员2人,负责誊写号中往来信件。“票号多聘用科甲中人充任文牍先生,这个角色在号中地位很高,如贵客一般,即使大掌柜对之亦须客气”。文牍先生在号中享有崇高地位,与其说缘于高贵的身份,不如说其职能举足轻重。其次,已经搜集、整理出来的晋商通信集,可以更加有力地佐证信件作为信息传递技术载体的支配地位。如:李宏龄所著《同舟忠告》以及《山西票商成败记》中所录信件;史若民收集的广西银行总任范椿年等人信稿,收录在《代行总行事务总理由沪来函粘稿备查》和《乡间亲友及本行同人来函粘稿》;张正明在《山西商人信件述略》一文中所揭示的晋商信件保存处,如日本方面保存的山西票号信784件以及山西襄汾丁村民俗博物馆保存的商业往来信件26件等。概括地讲,信件的内容包括正报(汇兑业务状况)、附报(报告各号每天的营业收交数字和码头)、行市(各号当地的汇水、利息行市等情况)以及号起(总号或分号对某分号业务的指示、评论及意见)等四大类。

信件在总号与分号之间的信息沟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其一,反映市场行情动态。清咸丰年间,山西襄汾县丁村丁氏商人从陕西商号寄给总号的信云:“敬启者,……泾地于初一日午后,凡下面之信俱报。前月初十打了一仗,杀土匪二千来人……信到囤户风息,这几天冬大布再无行情,各干布街上无货,零星之价照前。自初一日至此,泾兰帮就有人往东大路下去,俱带银不多,赶办贱货(便宜货)。”从山西襄汾县丁村丁氏发出的信则称:“又办油菜二百篓,价八百三十八,俱发下水。……耳闻曲沃一盘卖永顺止号,油菜三百篓,价五百五十,腊月交银。杜镇到油不多,零卖出价五百五十,就是绛州行情未打听着实。”1904年,李宏龄向总号写信报告北京市场行情时说:“总之,此时市面,与前十年情形已大不同,更无论数十年之前。从前安坐,高抬身价,自有人来仰攀。此时若不自为张罗,竟致无人过问。”1912年3月,蔚字号职员范青年向平遥总号写信说:“抵汉以来,弟等悉住租界内,西望华界,玉石俱焚,无论汇款、存款、放款,大宗生意皆被银行所做。”

其二,传递业务信息。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蔚泰厚苏州分号寄北京分号第88次信称:“今收会去王兰史老爷京平足纹银三千两,立去会票一张,注定在京见票无利收付。”票号一般不进行个人信贷业务,但在一些官员走马上任时,若沿途缺少盘缠,往往可向票号支银。如放川北道张麟阁道员授缺出京,曾向“我号(蔚丰厚)挪借京平足纹银二千两”。尽管他“现在所授之缺纵不见好”,但考虑到品行素佳、发展前景尚好,分号决定向其提供贷款,随后就利用信函告知总号。

其三,披露商号成员的有关信息,以便利总号的人事决策。李宏龄曾多次向总号提供关于号中职员的能力评价、人事决策建议的信息以供参考。“惟近来京号情形,大非昔日可比,各码头往来信息将有二十处,一切闲杂事件头绪纷繁,非得一二人能事之人……现在李子充经理信稿,转瞬已届班期,刘承基正可接手京号,别位多不善于书写,此情久在洞鉴。惟晚到京一年有余,各伙友相助为理,均称得力,如星躔见、呼世静、刘国瑶、石声骏经理各件,尤极妥实。……现来之张秉权,其人亦极能办事,将来可以得力。其余年轻人,均守规矩。”

信件作为晋商各商号远距离交流信息的载体,在以船、马为主要交通工具的原始状况下,船、马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在电子通信技术产生之前,各商号间传递紧急情报,唯一能够采取的方式是披星戴月、快马加鞭。电报技术的产生对传统的信息传递,尤其是山西票商的业务经营模式形成了强有力的冲击。面对这种冲击,晋商根据市场行情以及在这种行情下信息传递速度对商号盈利水平的影响,理性选择信息传递载体和交易模式。此时,电报成为晋商信息传递的首选方式。如穆将军在争取福建省一将军缺时,缺少六万两白银作为活动经费,便向协同庆票号北京分号支银。张治达(协同庆北京分号经理)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平遥总号发电报请示,总号复电是“照办”。甲午中日战争爆发时,蔚丰厚总号担心扬州分号经营失策,致电扬州分号,令其将全部存款归还存户,并不准再接收上海分号的汇款,收缩业务,静观时局演变。

1908年,广西银行梧州分行获悉,广西银行在桂林分号以六元五角买进现毫八万,在当时的行市下有利可图,赶紧致电桂行再买20万。同年,广西银行协理范椿年“闻中款阴历九月尚可得三十万”,考虑到“若能在沪交(将来由沪兑港,我行自行办理)似此行中年内即可少贴汇费也”,于是就安排“一毫要先与苏督去电”,因为“由苏出口更为简便”,“否则由省长出名,电请财部发给护照,彼时小高或可借差北旋”。

如果晋商票号在汇兑中能够采用电报传递业务信息,并且大规模使用电汇交易模式,其结果应该是加快交易速度,提高交易频率和次数,从而提高盈利水平。可是清末著名票号经理李宏龄的分析却有不同。他认为:“(信)汇水每千已收三十两,交银总在四五个月以后,此四五月中又可获利数十金,计每千汇水已在百金之谱。即使电水增加,亦断不能过此数,且交银太速,反少得四五个月利息,甚不上算。由此可知,电汇在提高交易频率和交易次数的同时,大大缩短了交割日期,而利息收入的下降幅度大于汇水的增加幅度,必然导致盈利水平下降。尽管电汇的经营利润少于传统的信汇利润,但考虑到‘刻下各省电会银两已属通行,势不能不随众办理,以广招徕……各码头字号太多,各家皆电会,独咱号(蔚丰厚)不用电会,势必耽搁买卖’,而在新疆省城‘只有咱号(蔚丰厚)一家,不怕他人争做,且路途太远,万一有误,岂不后悔。晚以为独高一处,以后可以禁止电会,似较妥实’。”

可以说,电报的产生增强了晋商传递紧急情报的能力。但是,信件和电报传递信息在速度上表现出来的显著差异,并不能掩盖二者作为信息传递载体时所表现出的本质雷同——文字表意。文字表意可以跨越无数方言的限制,用于广阔的不同地区间的交流。但是远距离、长时间传递书面信息,丢失的概率较高。如何防止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意外损失?解决方法之一就是将信息用代码改编。山西票号利用这一原理创造了一套用汉字作代码的保密方法,用作汇票签发时间、银两数额等机密信息的暗号。例如“谨防假票冒取,勿忘细视书章”12个字代表1至12月;“堪笑世情薄,天道最公平,昧必图自利,阴谋害他人,善恶终有报,到头必分明”30个字为1至30日代号;“生客多察看,斟酌而后行”或“赵氏连城璧,由来天下传”分别代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国宝流通”为万千百两。再如“日昇昌”太原分号五月十八日给清徐分号汇银5000两,其暗号代码为“冒害看宝通”。除此之外,各票号的暗码还会不定期更换,生意好的时候三个月换一套。暗码的广泛使用,确保了晋商的业务信息在不同地区的不同分支机构之间高效率地运行。日昇昌票号从成立至1921年歇业,近百年共换了300套密押,从来没有发生过一起被冒领的事件。

信息传播渠道及传递工具

(一)同地域的信息传播途径——会馆

会馆是由特定地域的商人或商号结成的松散的社团性组织,其主要功能是“报神恩、联乡谊、诫义举”。但是,晋商会馆作为同一地区的不同商号(有些以同业为基础,有些则不是)的叙语之地,在聚会议事、沟通信息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凡通商之事,咸于会馆中是议”,北京的山西票号在章程中阐述并规定:“商会之设,原所以联络同业情谊,广通声息。中华商情向称散涣,不过同业争利而已。一人智慧无多,纵能争利亦无几何,不务其大者而为之。若能时相聚议,各抒所见,必能得巧机关……通力合作,以收集思广益之效。……如同业中有重要事宜,尽可由该号将情告知商会董事,派发传单随时定期集议。”《重修山陕会馆碑记》亦记载:“创建会馆,……以叙乡谊,通商情,安旅故,洵为盛举。”可见,会馆的一个重要功能是通商情、作决策。

清光绪年间,归化市面沙钱(质地粗劣的小铜钱)横行,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秩序。归化城十五社与外十五社负责人联合起来,在听取各方信息、建议后,决定在三贤庙内设立交换所,让人们以同等重量的沙钱换足制钱,并将沙钱熔毁,铸成铜碑一块,上刻“严禁沙钱碑”,碑文写道:“如再有不法之徒仍蹈故辙,禀官究治,决不宽恕。”

(二)异域间的信息传播渠道

异域间信息传播渠道主要包括官方渠道和民间渠道两种。

1.官方渠道

历史上,官方邮驿是历代朝廷为实行有效统治而建立的信息传递中枢系统,其功能可简述为“上报民情,下达政令”。明太祖朱元璋认为,邮驿一则可“询问民情,咨访得失”;二则能够“传命而达四方之政”,“故虽殊方绝域不可无也”。明清法律均明文禁止邮驿传递私人信件和物品。然而,晋商则曾经利用官方邮驿来传递信息。

利用官方邮驿这种信息传播渠道主要目的是与朝廷建立某种特殊关系。为此,晋商必须支付一定的货币成本去了解朝廷想做什么,何时去做等信息。因此,晋商对诸如朝廷的军事行动、皇帝外巡、官员调动等信息了如指掌。大德通票号经理高钰与雁平道恩大人、朔州知事徐葆生等书信往来甚密。特别是庚子事变后,大德通与官府的交往更为密切。高钰八月初五给王静轩信:“皇太后、皇上于七月十八日出京西巡到陕,由东口而绕山西。……闻不日既抵太原,鄙县已有传单,令办皇差,刻有安置有绪矣。”随驾大臣桂月亭给大德通经理信:“銮舆定于初八日启程,路经祁县,特此奉闻。即候同安,拟到时趋叩不尽。”

随着传递工具——轮船、铁路、电讯的起步和发展,中国传统邮驿系统的弊端日益显露。有识之士,如冯桂芬、王韬、薛福成等,力陈驿传制度的弊端,主张效西法设邮政局。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也指出:“盖电报设而驿差轻其半,轮船通而驿差轻其七八,若铁路之干枝渐次告成,而驿传势难再留。”面对不可逆转的形势,光绪二十二年开始启动邮政。清光绪三十二年,特设邮传部以掌管轮船、铁路、电讯、邮政事业,原有驿站的作用至此完全衰落。

邮政机构的普设,一方面是对原有邮驿的否定和取代,另一方面也导致了民间信息传递渠道的萎缩。其主要原因是官方邮政可以凭借强制力量要求信件必须交邮局传递,否则邮局有权扣留其信件,并对民信局实施惩罚。“日前沪上信局专足来信,经邮局查出,迟滞半月之久,信局受罚,始行领出送到。”显而易见,对新行制度激励的合理反应是服从,结果是信息传递成本最小,其原因在于邮政稽查甚严,违规操作被发现的概率极高;违规行为查出后对民信局予以罚款的威胁,可能会导致民信局提高邮费以转嫁经营上升的成本;由于信件被扣留而延期送达,使商号蒙受经济上的损失。变则通,于是,山西在京票商“公议改由邮政传递,其紧要信件遵章双挂号……各号意见相同,专此奉商,如蒙允可,即祈函知四川等处,凡通邮政之处,一律照办。”

2.民间渠道

私人传递渠道是指个人与商号之间,商号与商号之间直接的、不以第三方的参与为中介而传递信息的途径。商家在不同地区之间传递信息主要是以商路为依托,其外在的表现形式为委托个人或商号捎送。在民信局产生之前,私人传递渠道是晋商在不同地区之间交流信息的唯一合法渠道。

明清大部分时期(主要是指票号产生以前),商人从事商业活动所需的三大要素——物品、资金和信息的流通渠道基本上合而为一。这是因为在当时的经济社会,交易主要停滞在以物易物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钱货两清的层面上,贩运货物时必须带上现金。同时,商品贩运路线的形成往往经历了从购买地到销售地之间,运输成本最小化标准的考验,为此,它必须满足车、马、驼等运输工具能够顺利通过,途经的距离较短以及线路较为安全等条件。这与信息传递在本质上要求的快速、准确相吻合,它意味着商品的贩运路线同时就是信息的传递路线。

晋商的商贸路线很大程度上是沿着水路驿站的干道迅速拓展,遍及全国,直达国外。但是,经商的成本约束使晋商必须修正、改变已有的驿道或开辟某些新的运输路线。如山西帮开辟了由南到北经西伯利亚直达欧洲的茶叶之路,以及“三义堂”开辟的独特的宁夏之路等。事实上,晋商凭借地利之便和多年苦心经营,通过控制北部地区的主要交通工具,基本上控制了通往蒙古、西北地区(包括宁夏、甘肃、青海等地区)和俄罗斯的商运路线,从而垄断了西北以及恰克图等市场。

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通过委托个人或本地商号,沿着开辟的商路,把搜集到的市场信息源源不断地递送到总号或其他分支机构。出外经商做工的人,或者工商业总分号之间,要与家庭、店铺相互通信或传递市场信息,只能靠回乡亲朋捎信和自己伙计送信,才能沟通联系,或者自己亲自传递信息。如山西商人高銮曾经由新疆阿克苏贩运几车玉石去苏州转卖,购其货物的当地山西商人没有现银支付,便将这笔交易行为的结算信息记录在其开出的汇票上,由高銮本人亲自带回山西老号兑现。其实晋商送信之人并不固定,有时是办事之人,如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蔚泰厚北京分号寄苏州分号信称:“启者于初八日,仲祥兄逢吉功程,带去九次之信”,“无极县一些商家在天镇、大同、朔县、宁武……平遥等地设有‘分庄’(代办处),有若干名无极籍店员长年累月往返于各处与无极之间,常为山西商民捎信带物,甚是称便”;有时是商号投递,如祁县乔家堡王庭林创立的王元成商号,就“经常为商人投递家书”,1844年,蔚泰厚北京分号“于初二日托广泉泰捎去五十次之信”至苏州分号。

晋商通过民间渠道传递信息的另一种方式是民信局投递。民信局的产生,便利了各地商号之间相互通报市场行情、商议经营决策,促进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据1841年金应麟《预计度支折》估计,仅北京、苏州、汉阳三个城市共计有商铺百余万户,资金额从几千两到几万两不等。从营业额来看,“生意之大者,不下数千百万,次则数十万,最小之地方亦必有数万金”。这些商铺,商业往来,货物运输,银钱、票据往来,处处离不开民信局互通信息、传递银钱票据。

晋商利用民信局互通信息的优势在于节省成本,包括时间成本和货币成本。时间的节约缘于民信局投递信件的先进技术。民信局总是在轮船还未抛锚停泊时,就已先乘小驳船等候在那里,在轮船抛锚停泊之际,驳船已将信件接运下来并且做好分检工作,一靠岸,立即开始投递。在投递时,重点先投主要客户的信件。除此之外,民信局还创立了“奖励快递制”,如现存日本的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七月二十八日蔚泰厚北京分号寄苏州分号第38次信称:“此信定于八月初十晚间一准到苏,早到一天,加银二两,迟到一天,罚银四两。迟早到苏,寄信题明。”显然,民信局专业的投递技术和合理的投递制度有利于晋商迅速、及时地传递各地商业信息。利用民信局传递信息,需要支付一定的货币额,“京中先付伊脚力纹银十八两,下短银四两在苏找结”。但考虑到商号自身叫伙计送信的机会成本(在商号内干活的收益)和其必须消耗的货币成本(送信过程中的花费),以及如果商号用私人渠道传递信息不慎丢失,一切后果只能自负,而利用民信局传递,商号能保留损失赔偿要求权,其中追查费用也由民信局承担。

商号选择民信局传递信息可以使信息传递成本最小化,因此,民信局传递信息的渠道便成为山西商人之间交流信息的必要渠道之一。

“凡轮船、火车所通之处,来往递送包封信件,均应交邮政局代寄,不准民局私带,违者罚协。”面对政府实施的强制性政策以及邮局的严格稽查,李宏龄曾致信在京各票号商讨,建议各票号改拟民信局由邮政局传递信件;开封票号与开封邮政公司订立合同,规定“所有汇兑要件均交邮政”;汉口票号与湖广邮政公司签订合同,票号所有发往全国20个行省的50个重要城市的信件,“仿汉口专差投收信件办法”,全交邮政局办理。

(三)传递工具

当晋商选择了某种特定传播渠道,就决定了为其传递信息的工具——选择了官方邮驿渠道,传递工具通常就是马匹;选择了邮政局渠道,传递工具可能就是火车、轮船或电缆等。在这一渠道中,晋商拥有信息传递工具的选择权,选择的标准是最大最小原理。

晋商曾经利用过的传递信息的工具,除了用最原始的徒步方式外,还利用过骡马(车)、牛(车)以及狗来传递信息。如山西老号为解除无极县众商民的后顾之忧,每年“三节”前后,有专人负责组织从大同、忻县、汾阳、蒲县等地分头发出“三套股”(指三匹骡马)大车数辆到无极,送来亲人捎给的衣被、信件等物品,返回时带上……祁县乔家堡王庭林创办的牛车队“共有80多人、600多头牛”,除了运输货物外,“还经常为商人投递家书”。晋商曾经利用狗来传递信息,是源于大盛魁设立“狗股”的传说。所有关于它的传说均和信息相关,结合大盛魁商号的现实境况(各号养狗数目众多,经常养狗800条至1000条)、历史背景(元朝,官方邮驿专门设立狗驿,用狗来传递信息),可以得出大盛魁养狗除了保卫在贩运途中货物的安全外,另一重要作用就是传递信息。

本期《人文读本》参考晋中市史志研究室资料,文章内容有增减,文字由本报记者张颖整理,图片由记者杨洋、程婧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