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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省二十七个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祁县发出首张林权类不动产证书

试点先行 “林权证”变“不动产权证”

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5-01-06

日前,祁县林权不动产证书首发仪式在峪口乡政府举行,祁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祁县林业局、峪口乡政府联合为林农颁发了该县首张林权类不动产证书,标志着祁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

自从被确定为全省27个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县之一以来,祁县结合本县实际,相继发布《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号令》《祁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24-2025年实施计划》等制度,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扎实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祁县紧紧围绕“林改四问”,将颁发林权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推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打通林权抵押资产、盘活林业闲置资产的关键环节。按照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总体要求,在全面摸排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将峪口乡峪口村作为林业财产权益保护工作试点。通过“试点先行”,祁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峪口乡政府牵头形成工作合力,结合三调数据从2018年退耕还林农户中选取地类清晰、无历史遗留问题的农户,于日前发放了第一本林权不动产证书。

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是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将林权登记全面纳入不动产登记体系,是切实履行林权登记职责的需要。接下来,祁县将坚持改革创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人民至上原则,加强部门协同,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为林农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努力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记者 路丽华 通讯员 许宏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