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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高质高效推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和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4-12-18

今年以来,我市高质高效推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积极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不断完善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截至11月底,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方面,已为1002名0—15岁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救助,完成省定任务787名的127.32%;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方面,已为6595名残疾人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完成省定任务3648名的180.78%。

什么条件的儿童可获得救助?具体有哪些救助内容?通过什么途径可以申请?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王宝庆介绍,今年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对象为0—15岁,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优先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残疾儿童。救助条件为具有晋中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持有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诊断建议书的0—6岁残疾儿童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0—15岁残疾儿童。根据残疾儿童个性化需要,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为残疾儿童提供包括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训练、手术、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康复等方面的服务。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县残联提出救助申请。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由其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我市科学精准高效做好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工作,做到对象广覆盖、内容多元化、流程透明化。服务对象为16岁以上(含16周岁),具有晋中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定点服务机构适配辅助器具给予补贴,补贴种类主要有导向辅助器具、助听器、手动轮椅车、助行器、矫形器和假肢等。由残疾人(或监护人/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县残联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残联对残疾人申请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县级残联结合申请对象的辅助器具需求服务情况出具审核意见,明确辅助器具补贴种类和标准。需评估适配的辅助器具由定点服务机构出具评估意见,残疾人(或监护人/代理人)根据审核和评估结果,在定点服务机构选择相应辅助器具。定点服务机构根据残疾人(或监护人/代理人)选择的辅助器具进行适配,建立服务对象管理档案,并提供相应的指导、适应性训练、维修等服务。

为确保项目有序有力推进,我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市残联联合妇幼保健院构建“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干预康复”一体化服务链,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打下坚实基础。开展基层残疾人工作督导调研,市、县残联及时对定点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调整完善,确保残疾人康复服务优质规范安全;建立“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工作机制和工作例会制度,不断强化项目推进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从严审核,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同时,加强宣传,让更多需要的人享受到更好的保障。

记者 李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