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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烟花爆竹 倡导文化新风

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4-11-20

为了防止火灾、炸伤、烧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辖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社会安全隐患,近日,平遥县杜家庄派出所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大清查工作。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大家知道不?”“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会受到哪些处罚?”……在清查行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广大村民和各营业场所普及烟花爆竹的相关知识。

“大家请看,这是今年1月刚查处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例……”在展台旁宣传展板前,民警正结合实际案例,用事实说话,向市民群众讲解警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成效和决心,不仅让大家了解了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潜在危害和燃放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更引导广大群众从自己做起,遵守城区禁止燃放规定,坚决做到不购买、不燃放,同时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各类涉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线索。

此外,民警还深入辖区村落、主要街道商铺、饭店等易燃放烟花爆竹地点进行全天候巡逻查控,对红白事、开业庆典等活动期间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下发烟花爆竹禁限放告知书。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者,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记者 武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