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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宝玥代理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0月23日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4-10-2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王宝玥代理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