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4-10-2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王宝玥代理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