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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着力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4-09-25

为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从2023年4月开始,围绕切实解决企业信用监管数据不全面、不准确、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推动信用监管与智慧监管深度融合的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录入新数据、规范旧数据、修正错数据,采取四项举措促进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年报数据质量。第一时间组织各县(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自查摸排,要求将企业监管数据与经营主体年报督促工作相结合,对照《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标准及评分规则》要求,围绕数据全面性、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冗余性、关联性7个维度,坚持从源头把关企业信息,办理业务时注意防止录入性等错误,逐步完善防错机制。

着力信息归集公示,筑牢监管基础。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多措并举提高年报公示率和年报数据质量。2023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达90.57%。截至目前,共归集行政许可信息33.48万余条、行政处罚信息8449条、小微企业信息6558条、联合惩戒信息115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2.77万余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监管联席会议牵头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对其监管领域负责的公示数据提出规范要求,特别是问题数据较为集中的登记信息、监管数据、公示公告、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等信息,坚持问题导向,指导规范旧数据,实现小切口深入,推动老问题解决。

加强监管力度,督促数据修正。以年报公示、信用修复等为契机,对企业通过公示系统依法填报公示的信息,特别是企业年报数据零值等错误数据进行筛查梳理,加大对数据虚假填报、主观故意隐瞒等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采取电话告知、发送短信、预警提醒等方式,督促经营主体主动修正问题数据,为精准开展失信风险预警、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奠定基础。实施信用提升行动,制定经营主体信用合规指引,持续推动信用修复“两书通达”“三书合一”制度创新,为经营主体提供信用修复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制定经营异常信用修复工作指引,规范信用修复程序。

记者 郭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