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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省、市、县176项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本报温馨提醒广大患者:

到医院做检查 请认准“晋HR”标识

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4-07-19

近日,和顺县居民王女士带着母亲到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做气管镜检查,医生结合患者的病情,观看了患者前不久在当地医院做过的标有“晋HR”互认标识的肺部CT片和血常规、心电图等检验报告,诊断出病情,方便他们当天做完检查当天返乡,在当地医院开展后续治疗。

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共有70项医学检验和176项医学检查结果可以互认,市域内36所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验项目在全省互认,互认医疗机构名单中所列医疗机构应在可互认的检验项目前标注“晋HR”。在不影响疾病诊疗前提下,患者持有各医疗机构出具的标有“晋HR”标识的检验结果,均可在我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互认共享,有效地避免了患者在转诊、复诊过程中重复检查,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为推动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开展,市卫健委将医疗机构实验室质量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山西省人民医院左权分院院长师东武介绍,为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医院通过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更换检测甲功、肿瘤、微生物等项目的医疗设备,以及持续性开展检验人员培训等措施,达到了山西省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标准,可以开展的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有61项。

为促进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市卫健委在“晋中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了市、县卫健委“检验结果互认”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让群众享受更加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如果检验结果不能互认,我母亲到了太原看病,还得把之前做过的辅助检查重新做一遍,既费钱又费时间。”王女士说,“检验结果互认真是太方便了!”和顺县人民医院肿瘤科主任焦耀锋说,“检验结果互认后,使得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的联系更紧密,能够促进本地医院留住患者,更好地服务患者。”

记者 闫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