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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正式印发《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实施意见》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4-03-1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2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河湖生态纽带作用,加快建设幸福河湖,全力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助推美丽晋中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意见》要求,要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系统治理、特色发展,着力提升河湖防洪能力、水资源保障能力和河湖管护水平,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传承弘扬水文化,推动绿色发展。到今年年底,完成榆次区涂河、昌源河祁县段、榆社县云竹湖、左权县柳林河、寿阳县白马河幸福河湖创建工作;2025年底,完成太谷区乌马河、平遥县惠济河、龙凤河介休市段、灵石县仁义河、松溪河和顺县段、松溪河昔阳县段幸福河湖创建工作;2030年,推动全市河湖面貌提档升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好景象处处呈现。

《意见》明确,要坚持人民至上,全面提升流域防洪能力;坚持“四水四定”,全面加强流域水资源保障;坚持水岸同治,全面开展河湖水污染防治;坚持系统治理,全面实施河湖水生态修复;坚持弘扬传承,全面讲好河湖水文化故事;坚持融合共促,全面推进流域水经济发展;坚持数字赋能,全面提升流域水管理水平。同时,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跟踪问效,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建设幸福河湖。

记者 杨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