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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2月6日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4-02-07 10:16:44

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正式会期三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晋中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晋中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晋中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晋中市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晋中市2024年市本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