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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4-01-05 08:19:04

尊敬的普查对象:

你们好!感谢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此信!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关键时期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科学制定晋中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指标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人员将于2024年1月至4月入户进行普查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类普查对象应主动配合普查工作人员做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将依法保守您的商业秘密、依法维护您的正当权益,经济普查取得的任何资料,严格限于经济普查使用。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晋中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