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下载

  • 微信关注

当前位置: 新时代 新征程 新伟业

奏好宣传“主题曲” 练好办案“基本功”

—— 我市全力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3-12-25 09:04:0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新行政复议法)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新行政复议法强化了司法行政机关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法定责任,赋予了行政复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重要的职责使命。今年以来,我市全面对标行政复议法新内容新要求,从优化机制、能力提升、学习宣传等环节多点突破、全面发力,做好新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确保新法实施后案件接得住、办得好。

对标新法,全力打造行政复议“晋中标准”

我市在行政复议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全面掌握新行政复议法的变化和要求,对于法律修订增加的新规定、新制度、新举措,重点加强行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确保市、县两级复议机构严格按照法定要求规范履职。

强化人员保障。持续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通过调增编制、内部调配、集中整合等方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坚持人岗相适,选准配强专业人员,将一批持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办案能手充实到行政复议一线,确保市本级行政复议人员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法制工作背景。

完善设施保障。为适应新行政复议法受理立案、阅卷送达、听取意见、听证审理、集中议案新要求,我市按照“一区六室”要求,高标准建成立案大厅以及接待室、审理室、调解室、阅卷室、档案室、听证室,打造一站式智慧行政复议平台。行政复议整体入驻市综合纠纷化解中心,实现与公共法律服务、信访接待化解、法院速裁调解联动运行,实现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受保障的良好态势。

优化办案机制。对标新行政复议法,将标准化理念引入行政复议领域,推动行政复议标准列入《2023年晋中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由市司法局提出并起草的《行政复议办案规范》(晋中市地方标准)已完成文本起草和技术专家组论证。从受理、审理、决定、文书制作、案件管理等环节提供统一具体的实施指引。

巩固成效,一体推进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为适应新法实施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增长尤其是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增多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市重点落实四项举措一体推进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抓实“行政复议质量年”各项举措,两级复议机构积极参加部、厅集中培训,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展同堂业务培训。通过汇编典型案例、巡回式案卷评查、定期案例研讨、重点案件讲评等方式综合提升业务能力。组成工作专班深入案件数量较多的县区,针对问题讲、结合案件评,对60余起案件开展巡回式案件讲评、案卷评查。

推动争议实质化解。贯彻行政复议法全程调解要求,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致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重点案件“跨级联办”。针对县级机构业务能力不平衡的实际状况,出台《关于实行重点案件“跨级联办”一体推进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的意见》,通过驻点指导、提级管辖、集中研判等举措,以市带县、一体发展,争议化解力量跨领域、跨层级调度,合力推进重大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全面创优法治营商环境。以“优化程序、调解优先、能动复议”为抓手,保障法治护航营商环境向优发展。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促进特色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对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实行“应收尽收”“容缺受理”,尽可能为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开辟“绿色通道”。

能动履职,促进主渠道作用有力发挥

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在即,市、县两级司法局坚决扛起行政复议机构的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定位,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作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首要目标,切实履行好行政复议法赋予的职责任务,努力将行政复议打造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亮点特色和民心工程。同时,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持续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网,让行政复议法走到群众身边、接受群众检验,做到家喻户晓,确保行政复议公正便民的制度优势落到实处。

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渠道。畅通当面提交书面申请、口头申请、邮寄申请多种申请方式相结合的绿色便民复议通道。降低行政复议受理门槛,坚持“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着力实现当事人“少跑路,一次办”。

全面优化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制定完善案件听取意见、听证、调解等有关工作制度规范,标准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案件办理全过程。在全省率先发布《行政复议办案规范》(晋中市地方标准),推动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全流程各环节更规范稳定可预期。

全面引深法治政府建设。探索行政执法风险提示制度,推动监督关口前移,针对行政争议发案量多、纠错率高的执法领域开展专项评查,实现对执法共性问题的源头治理和整体预防,从源头上减少行政机关败诉风险点。

记者 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