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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宪”在行动 “法”入民心

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3-12-06 09:03:42

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平遥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全县36个部门、单位在该县峰岩广场集中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活动现场,各相关单位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认真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满足群众不同的法律需求。在展板前,法院干警向群众讲解典型案例,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回应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增强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意识。

“我知道,今天是国家宪法日。”在现场,全程参加活动的市民霍大爷拿着刚刚领到的宪法宣传手册,向后续赶来的邻居们介绍活动内容,“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护着我们,拿上这些宣传资料,咱们回去好好学习。”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不仅掀起了学习宪法的热潮,也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引导大家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下一步,平遥县相关单位、部门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 武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