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3-09-19 09:02:52
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和晋中市“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部署要求,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水产养殖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好水产品稳产保供提供有力支撑。
此次行动主要针对水产养殖用药生产和经营企业,水产养殖相关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从事水产苗种生产和经营的单位或个人。重点检查水产养殖单位是否使用禁用、停用的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养殖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水产苗种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是否持有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在全民所有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取得养殖证。
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突出重点、执法下沉,深入养殖场、育苗场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渔业渔政、执法监督部门和相关单位,对各县(区、市)执法检查行动进行抽查。同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养殖生产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扩大水产养殖专项执法的社会影响力。
记者 李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