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3-04-03 17:09:33
黄河,汇千川纳百流,生生不息,孕育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诞生了灿若繁星的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黄河大保护”序幕在法治轨道上正式拉开。为提高群众对于黄河保护的重视,3月31日上午,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水利局开展了《黄河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及灵石县水利局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向来往群众积极宣传《黄河保护法》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禁止行为及法律责任等相关知识,并积极倡议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黄河保护公益行动中,切实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黄河意识及生态保护自觉。据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取得了预期效果。
善治国者,必先治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走遍了沿黄九省区,发出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市委、市政府牢记嘱托,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汾河流域综合治理,并在今年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大力度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表示,汾河是山西的母亲河,也是黄河的第二大支流。该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市两会精神,以《黄河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以更新理念、更实举措,携手“益”起共护母亲河,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用“检察蓝”守护“黄河安”。
记者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