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3-03-10 10:35:32
晋中市委政法委中心组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法治”被置于显要位置,不仅通篇贯穿法治思维、体现法治精神,并且作为独立章节撰写,使得法治建设的逻辑更清晰、重点更突出。报告提出的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等重要论断,就是对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的高度凝练。全市政法机关作为法治晋中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在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下大力度厉行法治、守护法治、建设法治,努力让法治成为晋中高质量发展的“金字招牌”和“坚实后盾”。重点要从三方面入手:
一、以站稳人民立场为根本,全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硬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法治建设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就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不断把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向往变为现实。面对政法工作新征程,全市政法机关将把“一枝一叶总关情,一点一滴见初心”的为民情怀扎根心底,以解决法治领域群众最急、最盼、最忧的问题为主线,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要以群众利益为导向,紧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违法犯罪,坚持专业打、精准防相结合,力争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好控发案,最大限度铲除犯罪滋生土壤。要以群众诉求为信号,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组织由法、检、公、司、信访“五长”牵头的巡访组,立足于理清脉络、倒逼责任、案结事了,用法治手段加速化解城乡建设、劳动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疑难复杂的信访积案,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责任,扎扎实实解民忧、办实事。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服务需求,积极打造2.0+版“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注重发挥检察大数据平台作用,优化公安“一门通办”“一网通办”,大力实施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持续开展政法星级窗口创建活动,切实把政法公共服务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二、以坚守公平正义为核心,着力提升服务发展的“驱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又特别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以说,维护公平正义是人民对我们最大的期盼,是立法、执法、司法的生命线,更是政法机关忠诚履职的底线要求。面对政法工作新征程,全市政法机关将以捍卫公平正义、促进良性发展为核心,努力营造公开公正的法治环境。要紧扣法治晋中建设“总体布局”,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统筹作用,重点围绕落实党政第一责任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工程,贯彻好法律保留、法律优先、程序正当、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法治原则,使其成为领导干部依法规范决策的标准和界限,科学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领域工作。要紧扣执法司法公正“关键环节”,持续深化政法领域改革,进一步细化执法司法人员履职指引,强化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发挥,加强执法司法质效线上监督,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完善督责、考责、追责机制,加快构建法、检、公、司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要紧扣创优法治服务“民心工程”,将法治服务作为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聚焦山西智创谷、太榆一体化等事关晋中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把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创新开展服务发展“金盾行动”,健全政法领导干部联企服务、涉企案件分类快处、涉企风险预警等亲商帮商系列机制,抓好投资创业者保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晋执行利剑”等安商护企系列行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放心发展。
三、以实现良法善治为追求,不断夯实基层治理的“压舱石”。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立良法、谋善治是法治建设的最终目标,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面对政法工作新征程,全市政法机关将牢牢把握这一目标,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为牵引,以加强和改善基层社会治理为基石,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要围绕“基层依法治理”补短板,将法治理念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建强基层“法治带头人”队伍,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依法依规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加大基层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不正之风的依法查处力度,强化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要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创品牌,以各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为载体,围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积案化解、推进诉源治理三项系统工作,邻里家庭矛盾纠纷、特殊利益群体纠纷、涉疫纠纷三类突出问题,继续深挖我市太谷“一心三防”、祁县“一案一码”、左权“大调解”等典型经验,推动各县以“重点创”带动“全面建”,系统集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晋中模式。要围绕“全科网格建设”立规范,完善制度设计,规范网格运行,进一步强化网格员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搜集、风险隐患排查的基本职能,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优化网格准入事项、加大职能部门跟踪处置力度,不断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