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3-03-10 10:35:28
晋中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进文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保障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民政部门的职责使命,聚力增进民生福祉,交出更有厚度、更有温度的民生答卷。
着眼“温暖、透明、覆盖”,全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晋中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民生保障的兜底作用,进一步构建完善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有效发挥了民政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兜底保障作用,城乡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更加密实。对标新部署新要求,我们将继续聚焦困难群体,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坚持和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稳步推进改革创新。
一是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要不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对重点人群加强定期排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持续推进我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加强多部门数据信息推送,实现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精准认定、信息录入、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为城市低保、特困人员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强化因疫因灾等遇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对符合低保、特困或临时救助条件的遇困群众实施救助,切实提高救助时效性。
二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强化基本生活救助和急难救助,探索建立“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为有需求的救助对象提供适度合理的服务类救助。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构建高效便捷的社会救助服务网。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继续推进救助寻亲服务,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减少反复流浪乞讨现象,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
着眼“转变、便民、满意”,拓展提升基本社会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期待
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服务的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晋中民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养老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儿童关爱保护更加精准暖心,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严格落实到位。面对新部署新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基本社会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均等化。
一是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网络。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实施省市政府民生实事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持续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数量;推动市县两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和推广运用,打造“互联网+养老”新格局;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机构标准化管理水平;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争取每位特殊困难养老服务对象都能享受改造福利;大力发展康养产业,主动靠前服务,优化康养产业营商环境。
二是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六个保护”体系,压实各部门职责,有力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进行儿童督导员工作能力培训。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确保“应养尽养”。指导县级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各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活动。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为孤儿提供助医助学服务。
三是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减轻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的家庭负担。培育一批政府投资举办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完善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制度,推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向社区、农村地区延伸,建立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着眼“满足、共享、安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
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百姓生活连着国家治理,晋中民政部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有效推动了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标新部署新要求,我们将进一步聚焦居民需求,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更好为居民、村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一是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符合设立条件的村(社区)全覆盖;加强民主管理,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全市推介工作;落实基层民主协商制度,以县为单位制定民主协商目录,丰富民主协商内容和形式,扩大协商群体。深化乡镇(街道)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放管服”承接能力,优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流程。推进城市社区生活性服务综合体建设,深化社区便民惠民服务。
二是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着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组织政治风险。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推动“互联网+社会组织”相关制度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和资金监管机制,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三是探索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新模式。建立健全慈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宣传倡导,积极发展基层慈善,扩大慈善事业的群众基础,加强慈善活动监督,规范慈善主体行为,保障慈善财产合法使用。积极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在“十四五”末实现全覆盖。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建设,不断激发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的潜力,壮大全市志愿者队伍,推进设立基层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民政工作与广大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把具体要求体现和贯彻到民政实际工作中,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全面发挥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工作的成效,用心用情用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为晋中加快建设全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