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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介休杨学武获评“全国优秀法官”

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3-01-20 16:08:47

1月14日,从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喜讯,介休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法官杨学武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杨学武原为介休市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医,后坚持自学并通过考试成为一名法官。在审判岗位上,他坚持“明责于心、持中守正”,靠精益求精的专业素养评判曲直、定纷止争,以司法为民的同理之心感同身受、传递温情。十余年来,他共计办理2000余件民事案件,无一案件当事人投诉信访。

在审判岗位,杨学武靠着为民初心,一次次解决复杂的案件、调解矛盾尖锐的纠纷。2021年,因继承引发的家庭纠纷执行异议案放在杨学武的案头。该案件历时7年,先后经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执行程序共计8次诉讼程序,原被告均已近古稀之年。杨学武反复查问题、找症结,研究案件基本事实和涉及法律问题,并对涉案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围绕情理法多次与原被告及双方子女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并自动履行完毕。该案的了结,不仅解决了困扰双方多年的难题,还维系了原被告之间的亲情。

他还主动接手过一件发生在2012年、历时近10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双方对伤情次数、法律因果关系、住院时间及费用等争议过大,经过7次审理程序仍未果,该案成为法院的“头疼案”。杨学武向原审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得知,因原告刘某曾三次受伤住院,被告对鉴定机构认定的原告刘某伤残等级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存疑。对此,杨学武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交警部门、医院调取相关证据,认真研究住院病历,在证据中抽丝剥茧,破解疑团。他发现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均依据2012年9月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情,并未涉及2014年住院病历中的伤情,且刘某2008年病历中显示伤情并不构成伤残,于是依法认定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最终对该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依法履行了判决确定的支付义务。最终,刘某将一面写着“十年漫漫维权路、公正裁判解民忧”的锦旗送给杨学武,并说:“有幸遇到这样耐心周到、专业细致的好法官,我心服口服!”

靠着突出的业绩,杨学武在审判岗位十二载,年年被介休市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被介休市委记“个人三等功”两次、“嘉奖”四次;被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五次表彰为“调解能手”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22年被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山西省优秀法官”。

记者 张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