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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小题目 切准特色 切细内容 切实措施

【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透视】“小切口”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上)

来源:山西日报时间:2022-09-21 10:32:05

当前,我省正处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法治山西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积极推进“小切口”立法探索实践,在精准施策、务实有效、便于执行上下功夫,制定了一批具有山西特色、解决实际问题的地方性法规,走出了一条精细立法、精准立法的路子。

“小切口”立法,突出“小快灵”

“小切口”立法,聚焦重点是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具有“小快灵”的特点。“小”指的是精准立法,选取小切口,针对具体问题设计规范,使切口更深更准更实;“快”是高效立法,化繁为简,管用几条就制定几条;“灵”是形式灵活,不分章节,短小精悍,聚焦需求,突出特色,力求管用好用。山西坚持“小切口、有特色”,通过“切小题目、切准特色、切细内容、切实措施”的创新举措,保证了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为地方改善民生,提升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段宝燕以《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为例,她说:“为了保护好山西老陈醋这块‘活化石’,我们直接把山西老陈醋作为法规的标题,围绕保护山西老陈醋传统工艺绝活这个特色,要求老陈醋企业要严格遵守传统工艺规范生产,同时推动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执行,有力地促进了全省老陈醋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相较于常规的大块头立法来说,“小切口”的优势十分明显。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相宏说,地方性立法主要特点就是实施性、补充性和探索性。根据各地实际需要、具体问题,有针对性进行立法。“小切口”立法恰恰能够满足这些特点。

开发区立法“三步曲”,为改革深入推进创造条件

山西是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省人大常委会以开发区立法“三步曲”作为服务转型综改的“上马石”,为改革深入推进创造了条件。

“三步曲”工作法,第一步是在2017年,为管理转型综改示范区作出《关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对示范区进行了授权;第二步是从2018年开始,深入总结试点经验,推广至全省,作出《关于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推广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授权经验的决定》,在前期授权的基础上完成了扩权;第三步出台《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并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两决定一条例”的出台,有效保障了开发区有权办事、有责办事,拉开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服务转型综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序幕。

省人大财经委计划预算处处长董芝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开发区“三步曲”的过程中,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一步一步通过法治力量推动开发区问题解决。

郭相宏表示,“三步曲”其实就是法律为改革拓展了空间,为改革铺平了道路。

承诺制立法,让项目落地跑出加速度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主动适应改革,为改革量身定制了一系列法规。其中,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是继“三步曲”之后的第一个专项立法。

所谓“承诺制”,就是对企业投资项目,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服务监管、变部门审批把关为企业信用约束、变企业跑腿为信息跑路。山西是全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试点省份。改革推行以来,优化用地规划许可、规划工程许可、施工许可、施工图纸审批等28个审批环节,用企业信用约束代替政府事前审批,企业边承诺边开工,全省项目从立项到开工的时间平均缩短一半以上。2018年山西承诺制改革被列入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典型,获国务院通报表扬。2019年5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用立法形式巩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改革成果。

董芝介绍,在制定承诺制规定的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创新力度,统筹谋划规范改革行为和破解改革难点,使立法更精准。在规定中,制定“标准地”出让制度,大大节省了审批时间和成本;取消了施工图第三方技术审查,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保障了施工图设计质量;建立了容错机制,解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承诺制立法,正是将实践过程当中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的成功探索。郭相宏说,改革本身是一种探索,在这个进程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挫折的教训。在实践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既能够总结经验,又能够吸取教训,还能够使改革少走弯路。

创新引领,打造“1+X”立法组合拳

立法服务转型综改既需要针对具体事项、具体工作立法,也有必要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个目标,以创新驱动为核心,制定一件基础性、综合性、对转型发展具有统领作用的法规。省人大常委会部署了“1+X”转型综改法规体系,“1”就是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为统领,“X”就是围绕“优化环境、激发活力”和“促进创新、转换动能”思路,系统制定若干改革领域配套法规。

2020年5月,我省出台全国首部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为内容的条例。该条例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人才支撑、环境优化、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性规定,将山西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正式带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标志着山西省“1+X”转型综改立法的“纲”已经确立。此后,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一枚印章管审批、优化营商环境、大数据发展应用等法规相继出台,搭建起了支撑转型综改、高质量发展的法规框架。

今年3月,关于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正式对外发布,成为全国第一部省级人大常委会对省内城市群发展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郭相宏表示,山西的中部城市群主要就是太原、晋中、忻州、吕梁,还有阳泉,他们在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资源优势、人才制度、生态环境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如果说各个城市各自为政,各个城市都是小而全地搞发展、搞改革,一方面这些城市本身可能难以通过自身的改革解决自身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能会造成人员、资源等各方面的浪费。因此,将这5个城市统一规划,实际上就是一种市场化的需求。制定这个决定,正好顺应了转型发展的要求,顺应了山西省中部城市群发展的关键需求,这也是山西立法为转型发展所做的又一个成功事例。

段宝燕介绍,“1+X”是支撑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法规框架。今后,随着转型综改立法工作的推进,“1+X”法规框架内容会更加完善更加充实。

本栏目内容源自山西卫视“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透视”

本报记者 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