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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四次酒驾醉驾被查处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2-08-22 09:18:45

日前,晋中交警支队高校大队在查处一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驾车男子上个月因醉酒驾车刚被交警部门查处,不到40天竟然再次醉酒驾车。经查,该男子还分别于2018年和2021年因酒驾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过,已累计4次饮酒驾车“栽在”公安交警手里。

当天夜晚,高校大队二中队民辅警在辖区道路设卡开展饮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21时30分许,一辆车牌为晋A211NXX的轿车,在距查处点约100米距离处突然驶入非机动车道内,驾驶人迅速打开车门,准备弃车逃跑,结果被附近值守的民警控制。民警使用呼气式酒检测试仪对驾车男子进行酒精测试,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5mg/100ml。

在随后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就在6月12日,这名宇姓男子就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被直属三大队民警查获。并且宇某还分别于2018年1月25日和2021年9月8日两次因饮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被高校大队和三大队依法查处。

此番被查,系吊销机动车期间再次醉驾。随后,民警带宇某到医院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4.7mg/100ml,已超出醉驾鉴定数值。在根据交通法有关规定对宇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做出处罚款2000元决定外,将移交检察机关提起诉讼。

晋中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朋友,“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是用无数血淋淋的惨烈交通事故和鲜活生命换来的血的“警句”,大家要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的严重危害性,严守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 王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