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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 我市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群众安全感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2-07-19 09:27:32

这是一场气势恢弘的改革,这是一场影响深远的改革。

近年来,我市坚持高起点、高要求、高标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方位深层次的司法体制改革新格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提供了完备的体制机制保障,提升了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优化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

员额制,这项让法官和检察官队伍“重新洗牌”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头戏”,也是司法精英化的关键之举。

市委政法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员额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全市基本建立优胜劣汰的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及退出机制。首批遴选员额法官254名、员额检察官210名,二批员额法官66名、员额检察官41名,员额比例、领导干部入额比例完全符合规定要求。24名员额法官、10名员额检察官晋升职务等级,已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市公安局推动基层警务运行机制不断优化。实行巡特警首接处警的110接处警改革,通过网格化布警、全天候巡防、巡逻中处警,24小时屯警街面、24小时巡逻防控、24小时服务群众。基层警务模式集约化运行,合并、撤销不必要的派出所、警务室,进一步推动了警力下沉。推广公安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的新型警务工作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现了一警多用和所队有机融合。探索试行“三勤合一”联勤联动执法模式,在市主城区整合公安派出所、交警和城管执法力量,组建了市级“三勤合一”联勤联动机动队。积极探索试点“大警种”“大警区”,打破了警种壁垒,实现了“一警多能、一警多用”的目的。试行“交巡警合一”和“所队合一”新模式,在介休市城区试点推行“交巡警合一”,实现交警和巡警的职能优化组合。在农村地区探索试行“所队合一”,农村综合治理和道路交通管理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初步实现了警务效能警力无增长改善。

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市县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整合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推行扁平化管理的基本原则,突出一线办案特点,市院内设机构整合为8+7的机构模式,分别为业务办案机构8个,综合业务、检察辅助和司法行政机构7个。全市11个基层院,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整合为5+3的机构模式,其余10个基层院整合为3+2的机构模式。通过内设机构改革,全市检察机关形成了职责明确、权责统一、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工作体系,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平台建设与诉调对接机制建设。2021年,根据省委平安建设矛盾化解专项组统一部署下,由介休、平遥、榆次三地法院作为全省首批试点,率先实现综治云平台、工会平台、妇联平台、共青团平台、工商联平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对接应用,多元解纷“山西模式”在晋中有了新突破。仅2021年不到半年时间里,3家试点法院通过平台推送案件1264件,结案1149件,调解成功491件,司法确认149件。

办案质效司法能力双提升

应时代之变,与时代同行。司改以来,我市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市人民检察院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坚持释法说理与以情感人相结合,促进检察干警人人当好人民调解员,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晋中版”。加强检察便民服务,全面升级网上网下“12309”检察服务平台。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积极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大起底专项行动,制定出台《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巡访制度》,明确检察长亲自挂帅,每年安排不少于10天时间对基层检察院进行巡访,对相关案件认真梳理、登记造册,通过实地查访、约谈会见当事人、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行诉前调解精细化、鉴定过程规范化、审判组织专业化、案件审理高效化、裁判文书格式化。2018年9月,全省法院“道交纠纷一体化”改革现场会在市中院召开,晋中为全省法院提供了“晋中经验”。自2019年8月市中院速裁团队成立以来,共审理道交纠纷案件1716件。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2020年,市中院再组建两个速裁团队(1+2+2成员配比),分别将合同类纠纷案件和劳动纠纷案件集中到速裁团队审理,通过简案简审、快慢分道,促进类案纠纷快速化解,平均审理周期提升至26天,案件审判效率大大提升。

市公安局不断强化工作支撑,建设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0个,打造集多种智能辅助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依托执法办案平台,加强网上与实地巡查、违规问题通报和不规范执法的整改力度,通过每日巡查、钉钉通报、定期分析研判、跟踪盯办整改等方式,对警情、案件、人员、财物等执法要素实行全过程监管,着力消除一切问题隐患。

与此同时,创新警检协作。市公安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出台《刑事案件管理中心工作办法》,在全省率先实行市检察院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与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联合办公,配套线索移交、提前介入、案件会商、挂牌督办、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实现了面对面常态化工作交流、刑事侦查与诉讼环节的无缝衔接配合,进一步统一了执法司法理念标准,促进刑事案件办理的高效协作。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民之所望,改革所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顺应人民期待,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是司法改革的不泯之心。

全市法院系统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开、透明、文明、高效的诉讼服务理念,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201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诉讼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把诉讼服务、信访接待、调解速裁等便民服务提升了一个档次,实现了诉讼服务、开庭审判、法官办公“三分离”,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宽敞明亮的诉讼服务环境。完善信息化配套服务设施,建立导诉提示、登记立案、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等18项工作规程,建设规范高效便利的文明窗口。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退费、集约送达、电子送达。配置虚拟导诉机、智能小法机器人、法官留言机、自助查询机、智能“云柜”、智能风险提示等信息化设备,实现了诉讼服务集约化、智能化、便利化。深入推进诉服质效2.0+指标系统应用,建设“集约、集成、在线、融合”的诉讼服务质效常态管理,倒逼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和效率。

市公安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交通、车管、特种行业发证、居住证制发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简化服务流程,推出十项便民措施,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最便利、最快捷、最贴心的公安服务。部署开展“一项目、一民警”和“护民企、创环境、促发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政法机关服务保障40条,连续四年开展“一项目一民警”行动,先后开展联系走访2万余次,收集意见建议8000余条,排查矛盾纠纷隐患5000余处,最大限度地“排干扰、解纠纷、化风险、保平安”。建立“向人民汇报”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调研视察公安工作,征集、听取代表、委员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制度,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接受人民监督、时刻体现人民意志。

本报记者 毛 静 张文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