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韧性不断加强 来源日趋多元

一季度我市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2-06-06 09:15:24

今年一季度,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1221”战略举措,全力加快建设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据市统计局分析,全市居民收入呈现以下特点:

——收入稳定增长,增长韧性不断加强。一季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685元,同比增长5.2%,自疫情发生以来,3年平均增长5.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170元,同比增长4.8%,3年平均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187元,同比增长5.6%,3年平均增长6.7%。2019年至今,收入增速趋向稳定,居民收入增长韧性不断加强。

——城乡差距持续缩小。近年来,我市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构建“484”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矩阵,着力推进粮稳产、畜扩规、菜增量、果培优,着力保障群众米袋子、菜篮子、钱袋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不断缩小。一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6%,快于城镇0.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从上年同期的 1.976下降到今年的1.961,低于全省的 2.3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城乡居民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季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79元,位列全省第四位。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80元,位列全省第四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066元,位列全省第三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从分项收入看,全市居民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工资性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持续发挥“压舱石”作用。 一季度,我市举办各类型招聘活动72场次,组织用人单位1300余家/次,提供就业岗位2.8万余个,以“点对点”形式组织专车输送14次农民工外出就业,强化稳定就业环境,推动实现充分就业,筑牢居民增收底线。一季度,我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527元,同比增长5.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713元,同比增长4.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6.0%,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7.1%;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484元,同比增长5.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7.9%,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48.9%。 经营净收入持续增加,增长幅度逐渐趋稳。一季度,我市居民经营净收入延续上涨态势,人均经营净收入1401元,同比增长4.1%,3年同比增长3.6%,增幅逐渐趋稳。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096元,同比增长3.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8%,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8.4%。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548元,同比增长4.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9.8%,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25.1%。投资渠道拓宽,财产净收入稳定增长。一季度,我市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人均财产净收入356元,同比增长7.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658元,同比增长6.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5%;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90元,同比增长8.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一季度,我市各项保障持续发力,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照1%执行(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一季度,我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400元,同比增长5.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703元,同比增长4.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7%。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065元,同比增长6.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0.5%。

赵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