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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在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2-03-21 08:57:30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周东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工作回顾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牢牢把握服务大局的政治任务,以更加主动的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聚焦“平安晋中”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9680人,提起公诉17760人,市院被表彰为“平安山西建设先进集体”。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070人,起诉1784人,纠正漏捕104人,追诉漏罪150人、漏犯59人,移送“保护伞”及涉腐线索236条,岳强、白晓飞、渠龙生等一批黑恶势力被彻底铲除,市院被省委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聚焦新冠肺炎疫情,依法办理疫情初期16起涉疫案件,以最快速度、最小成本,取得震慑、预防犯罪的司法效果。

护航经济发展取得新进步。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切入点,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捕145人,起诉278人,市院办理的榆次区龙泉庄园非法集资案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家,不批捕30人,不起诉73人,清理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24件,灵石县院办理的王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入选省院服务保障企业十大典型案例。以维护市场秩序为切入点,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批捕591人,起诉1236人,太谷区院办理了吴某某等人假冒怡园干红注册商标犯罪案件,有效保护了地理标志产品。以决战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为切入点,共筹措500余万元资金,投入和顺县青城镇三个村扶贫;严厉惩治扶贫领域犯罪,批捕6人,起诉12人,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保护公共利益取得新突破。守护好“绿水青山”,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捕113人,起诉264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87件,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督促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109家,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和危固废175万吨,完成土地整治复垦和生态修复绿化1.3万余亩。呵护好“舌尖安全”,依法惩治食品药品和医疗卫生领域违法犯罪,批捕72人,起诉177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44件,督促整改或关闭餐饮服务商家500余家,督促查处销售假药和走私药17种。维护好“国有资产”,办理国有财产和土地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0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5414万元,督促收回被非法占有的城镇国有土地235亩,督促收回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2.5亿元。保护好“文化遗产”,参与平遥古城等历史文物的保护治理,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行动,办理案件56件,保护254处革命遗址,维护201名英烈名誉,争取国家文物局下拨中央专项资金745万元对左权县“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予以修复,成为我省唯一入选高检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二、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以更加深厚的情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害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犯罪,批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163人、起诉2186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721人、起诉2559人;批捕“校园贷”“套路贷”、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428人、起诉492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办理协助农民工讨薪案件1200件,帮助追回欠薪1350余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15件,对479人发放救助金278余万元;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587件,在基层法庭设立检察监督岗,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悉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首创检察长巡访工作机制,受理信访线索118件,化解息诉93件,导入司法程序19件,达成解决方案6件,推动涉众、涉企、涉农信访问题有效解决,被主流媒体誉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晋中版”。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各类信访案件5616件,七日内程序回复率100%,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达100%。推行公开听证办法,聘任听证员458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证591件次,切实以公开促公正。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137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430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矫治,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参与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86人,起诉438人;市院成功抗诉张某某教唆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市中级法院将被告人由无罪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入选高检院抗诉典型案例。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与公安、卫生等部门建立“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机制,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办理全省首例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追责案,制发全省首份“督促监护令”。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市院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被省委命名为“第三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79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878场,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以更加有力的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持续助力反腐败斗争。监察体制改革后,完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受理职务犯罪495人,对监委移送重点案件提前介入,提起公诉368人,原山东省副省长季缃绮贪污受贿案、原中国储备粮食管理有限公司购销部部长董春平等人受贿窝案等职务犯罪案件的成功办理,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刑诉法修改后,充分行使部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权,立案侦查10件15人,原祁县法院法官李某某民事枉法裁判案、原晋中监狱民警刘某某虐待被监管人等一批案件的查处,有效遏制司法腐败。

持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35件,监督撤案166件,纠正漏捕450人,追诉漏罪823人、漏犯57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73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09件,法院已改判75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15件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积极开展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5050人,监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案件1802人,有效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规范管理。

持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水平。做强民事检察,在全省率先出台类案检索制度,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3998件,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6件,提请抗诉9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7件,息诉181件,维护了平等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9件,提请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19件,提出检察建议104件,采纳103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09件;左权县院办理的翟某某申请执行行政处理判决检察监督案入选全国十大行政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四、牢牢把握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以更加充沛的活力激发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高站位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及时完成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人员转隶,全市两级院135名检察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办公办案场所、设施装备以及案件线索、档案资料保质保量移交。同步建立协调有序、制约有效的“法法衔接”机制,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顺畅。

精细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完成后,遴选264名员额检察官成为办案主体,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完成后,检察职权配置更加科学,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完善,形成职责明确、权责统一、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工作体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后,89%以上的刑事案件依法适用认罪认罚,刑罚的教育挽救功能充分释放,使真诚认罪悔罪的被告人受到从宽处理,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和谐稳定。

系统性推进工作机制创新。着力提高办案效率,优化降低“案-件比”,努力做到一“案”一“件”一次性审查起诉,促使“案-件比”由2017年的1:1.87下降至2021年的1:1.1。着力提升办案质量,规范“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撤回起诉、捕后判无罪案件,有效降低捕后轻缓刑率;健全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律师阅卷会见制度。努力增强办案科技含量,建成业务数据分析、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等多个信息化管理平台,为执法办案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五、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以更加严格的标准锻造检察铁军

突出政治引领不动摇。加强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的重要论述,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市院被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建设,弘扬新风正气,讲好“检察故事”;持续推进文明创建,市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践行“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的新理念,努力引领新时代法治进步。

提升履职能力不松懈。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注重在办案一线、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干部、培养干部,连续5年选派7名优秀干部到新疆五家渠垦区检察院对口援助,以公开竞岗的方式选拔32名干部担任中层领导,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和检察专业人才储备库,培养128名业务能手。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干警赴名校参加素能培训,做到季度培训有主题、重要节点有专题、薄弱业务有课题。加大基层院建设力度,坚持工作重心、办案力量、资源配置向基层倾斜,配强配齐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32名,加强对下业务指导、蹲点帮扶,推动基层院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全面提升。

净化政治生态不松劲。对外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向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33次,办理人大交办案件(议案)6件,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96件;实行检务公开,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对内坚持从严治检,落实从严管党治检的主体责任,贯彻市委四个“二十五条”,规范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对省院政治巡视反馈的44个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对11个基层院开展两轮政治巡察;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廉政谈话485人次,提醒谈话109人次;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弘扬英模精神,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提升素质能力、优化纪律作风、强化制度执行。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在发展中进步、在改革中创新、在奋斗中进取,书写了晋中检察发展史上浓墨重彩的华美篇章,业务指标考核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办理的38起案件入选高检院、省院“典型案例”,38个集体和78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高检院张军检察长、中央纪委监委驻高检院纪检监察组苏德良组长等领导莅临我市调研时,对晋中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所有过往,皆为序章。回顾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工作历程,给予我们最有益的启示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毫不动摇紧跟党委中心工作,自觉能动履职,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检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必须毫不动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在法治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人民至上是检察工作的初心使命,必须毫不动摇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在为民司法中体现检察情怀;改革创新是检察工作的动力源泉,必须毫不动摇顺应时代大潮和形势发展,不断开拓创新,在完善制度中展现检察智慧;加强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毫不动摇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执法能力和纪律作风,在干事创业中树立检察良好形象。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市人民将按照市委绘就的蓝图开启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服务保障我市加快建设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主题,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上下功夫。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从严追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犯罪;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立足打早打小,促进长治久安。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扩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重视诉源治理,有效预警社会,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二是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上见成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细化实化服务保障措施,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督促监管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充分运用检察长巡访等机制,化解涉检信访矛盾;抓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专项监督活动,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三是始终秉承科学理念,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上出实招。刑事检察求“专”,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机关监督机构职能作用,实现对立案、侦查活动的实时、全面监督;不断深化巡回检察,提升刑罚执行监督质效。民行检察求“精”,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同案不同判”为重点,办理一批有纠偏、创新、引领价值的案件。公益诉讼上求“效”,持续抓好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积极稳妥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案件,为相关立法完善奠定实践基础。

四是始终发扬进取精神,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求极致。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统领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落实巩固深化,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面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检察大数据战略”助力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惩治违法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等方面的作用。以抓实科学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优化评价指标,落实奖优罚劣,激发检察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是始终坚持从严基调,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上谋自强。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的要求落到实处。持之以恒狠抓教育培训,以先进理念助推社会法治进步,以更强专业能力增强司法公信力。下大气力建强建好基层检察院,推动基层院全面进步、整体提升,争创一流检察业绩。

各位代表,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胸怀大局、充分履职,求实奋进、勇毅前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