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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河长办开展巡河活动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1-05-28 09:05:09

“河湖长+检察长”共治水清河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结合省检察院“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及《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落实环保督查要求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活动方案》,连日来,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与市河长办赴左权展开巡河活动。

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干警与市河长办成员在左权县清漳河巡河中发现,清漳河骆驼村段多处存在违规采砂现象,河道中砂石随处堆放,采坑遍布,严重影响河道行洪。汛期将至,河道的破坏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第六检察部干警当即现场取证并询问相关人员。之后,在左权县检察院召集县水利局、县河长办、拐儿乡政府与相关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通报了巡河中发现的问题,行政监管部门表示,将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企业负责人表示,将规范采砂行为,履行社会责任。市、县两级检察院将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企业负起监管职责,保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下一步,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河湖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对全市河湖流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加大涉河湖流域环境破坏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纠正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行为,打击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法行为,服务保障河湖流城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记者史俊杰 通讯员李政)